大家好,这里是正惊游戏,我是正惊小弟。
近日,一家游戏公司把自己的程序猿告上了法庭,要求其赔偿“因开发进度延误造成的公司损失”,各类款项总计90万元。
看到这,小弟吃饭的筷子掉在了地上。
难道游戏业又多了一个索赔员工的选项?游戏业竟然危险到了这种地步?!
小弟为此专门查阅了此案件的判决书,来回看了好几遍才把事情给搞明白。
我们先把目光回到2018年6月。
拥有14年游戏开发经验的程序猿小姚横空出世,被“北方神州**科技公司”聘用为技术开发总监,为公司的新游戏开发系统。
试用期工资6000元,一共3个月,转正后薪资3万,有“蛮多”福利。
嗯,想必大家从试用期工资中就可以看出这家公司的尿性了。
从最开始的工作计划来看,小姚答应在2019年1月的时候,将新游戏系统上线,公司也表示了同意。
可游戏系统却延迟到了2019年7月,与原先的计划相比足足延迟了半年。
这可把公司给气坏了,你是不是贪图我给你的工资,故意延误工期?
除了觉得小姚故意延误工期外,该公司还觉得小姚作为技术总监,未能实现新、老系统的平稳过渡,导致新系统出了很多BUG。
在2019年8月的时候,游戏新系统上线一个月,游戏就出现了长达42天的故障期,玩家损失了足足三分之二。
公司认为造成这一故障的原因是因为小姚开发的新系统出现了严重BUG,影响了热爱棋牌游戏玩家的体验。(该游戏为棋牌游戏)
于是,公司想解除与小姚的劳动关系,同时不给小姚发工资及其他赔偿。
嗯,截至目前为止似乎有理有据,就像我们装修房子的时候,谁还没遇到过几个延误工期的工头呢?
不过小姚给出的证据,却打了公司老总的脸。
小姚认为研发进度的延误,公司也有很大的关系。
2019年1月的时候,小姚已经完成了大部分工作内容,并向公司汇报,可公司却反馈“选城市、代理平台互通和客户端热更”这三项工作未完成。
然而小姚也作出了解释,就是“选城市”公司之前说不做,结果突然又说要做了,“代理平台互通”是其他人延误对接,“客户端热更”更是其他人的活,根本不是自己的。
然而公司却说,“代理平台互通”对接只要一两天,根本用不着一个月,“客户端热更”虽然是其他人的活,但是小姚作为总监,应该督促其完成。
除此之外,公司在2019年5月的时候,又提出了增加游戏大厅功能的要求。
小姚当即表示研发该功能需要一个月,然而公司觉得这个功能十分简单,只要两天就能完成。
于是拖到了2019年7月,游戏系统才姗姗来迟。
另外,还有一个值得让人注意的是,由于该公司对小姚长期不满,在系统开发完成后的8月,就未支付给小姚工资,所以理论上来说,8月份游戏出现系统故障,跟小姚已经没关系了,可该公司仍旧把这个问题作为小姚的罪证,上交给了法院。
然后败诉了……
因为小姚给出的证据都是有效的,法院认为他不需要承担责任。同时法院还判决该公司需要支付小姚8月份的工资,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等。
这可把公司老总给气坏了,我可是老总!于是他立刻拉来了财务开始计算公司的损失。首先是小姚工作了14个月的工资,让公司“白白支出”了47.34万元(算上五险一金啥的),小姚手下延误工作,让公司“白白支出”了13.2万元,同时小姚开发的系统存在很多问题,根据之前游戏的月平均收入,为公司带来了46.7万元的损失,同时由于玩家跑了三分之二,每个月都有损失,以一年计算的话公司就损失了319.2万元。
听明白了吗?简单来讲就是,小弟我去菜市场买一只鸡,小贩掏出一个算盘一本账本开始和小弟我掰扯,什么“货币时间价值”“斤本位”“市场有效假说”“美林时钟”,然后开始计算这只鸡一生能下多少个鸡蛋,长这么大吃了多少饲料,鸡蛋孵化又有多少只小鸡,小鸡单价多少,然后要卖我42.8万元(以上纯属掰扯)。
这不掀了小贩的摊子给他两嘴巴子?
当然了,该科技公司十分“人性化”,考虑到小姚是个人的份上,只需要赔偿公司90万就可以了。也就是一年多白干,然后再付一年多的工资而已。
法官看到这笑了,怎么什么傻*玩意儿都能开公司?直接回绝。
可这两年里公司一直不服输,持续上诉,直到最近才有人把他们丑恶的嘴脸给爆出来。
小弟因此还特意查了该公司旗下的软件,清一色的斗地主棋牌游戏。
这种游戏玩家们懂得都懂,小弟就不在此多说了。
从《劳动法》的角度来看,小姚是一名打工人,公司则是老板的,双方并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,所以小姚如果不是因为重大过失造成工作成果的失败,是不用对结果担保责任的。
公司只能通过规章制度降他的级别,降他的奖金等措施来惩罚他。
不然项目成功了,老板赚的盆满钵满,老板也不用给员工分钱,因为这是员工应该做的。项目失败了,老板就可以把风险全部推给员工承担,同时还要赔偿公司及老板的损失,怎么看都是老板血赚,稳赚不赔。
好家伙,这就是资本家的想法吗?小弟我也要去当老板!
当然了,《劳动法》保障员工的权益不假,可《劳动法》也不是打工人的万金油。
之前就有腾讯员工入职米哈游,被判决赔偿140万元的事情。
大家都知道各行各业竞争激烈,也不乏有自己辛辛苦苦培养的员工,流去竞争对手公司,把自己打得落花流水的事情,所以业内大公司都会制定《竞业限制通知书》来杜绝人才的流失。
通常在签订《竞业限制通知书》后,员工每月可以从公司那里领到补偿,但是离职后的行业、职位都会在一定时间内受到限制,每家公司有每家公司的标准。
光从2017年至今,游戏业就有31例员工违反公司竞业协议,被公司索赔的案例。
所以说,法律绝不会偏袒任何一方,所有人在享受权益的同时,也要负起对应的责任。
好了,看到最后,小弟有话要说:员工相比较公司,仍旧是弱势群体,在很多方面多多少少会受到公司的一些“限制”,“限制”的强度则看老板的良心。小弟只希望大家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,在碰到上文被公司索赔的情况时,拿起武器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。
一个正惊问题:你和公司闹过哪些矛盾?
【编辑:小暮】